成都使用权房新规定有哪些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抑制房价的飙升,对较多地区执行了买房限购政策,同时也对使用权房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成都使用权房新规定有哪些,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使用权房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新规定,在进行差价换房时,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1、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换。
2、公有住房有偿转承租权。
在差价换房时,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进行差价换房,另一种是不能进行换房的,具体的换房规定条件如下:
1、可以进行差价换房的条件
只要是在本市具有公有成套住房的,才能进行差价换房。
2、不得进行差价换房的条件
⑴如果是整幢的房屋,或者是通过差价换房后的整幢房屋,都是不能进行差价换房的。
⑵对于一些产权不是很明确的房屋,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⑶对于一些已列入房屋征收的范围之内的,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⑷对于一些已列入旧住房的改造计划当中的,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⑸对于承租人有尚未结清的债务的,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⑹对于在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或是在一些还没处理的违法建筑,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⑺对于在行政处罚中,或是因为任何纠纷进入到诉讼及仲裁阶段程序的,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⑻对于由出租人依法收回的房屋,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成都使用权房新规定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希望以上的分享能够帮助到你们,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成都房屋限购政策
成都单身:只能购买一套使用权房和一套产权房,有先后次序,如果产权限购了,使用权是不能买进的,所以在产权房还没有限购的情况下,先购买使用权房,之后在买产权房。
夫妻双方都是成都户籍: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2套住房夫妻企服快车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企服快车无房,可新购1套住房。
夫妻企服快车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企服快车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1套住房。
夫妻企服快车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企服快车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1套住房。
夫妻企服快车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夫妻双方有企服快车是成都户籍,另企服快车是非成都户籍:
1.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成都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者满5年个税证明。
2.购买二套房产证必须成都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满5年社保或者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者个税整层缴纳满60个月)外地人在成都购房:
1.外地人在成都只能购买1套住房。
2.非成都户籍家庭限购1套成都住房,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个恩社保或者个税,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3.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只要成都没有房产就可以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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