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5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6日起生效。
市长 应勇
2018年5月16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2018年5月1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12年3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公布的《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本决定自2018年5月16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