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注销资料是指企业或个人因业务或开发市场需要在成都注册公司,后因其他原因对公司进行注销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成都公司注销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一百八十三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成都公司注销原因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三、成都公司注销时间

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

四、成都公司注销所需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