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项目申请报告系统是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报送企业投资成都项目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

①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成都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②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③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④环境影响评价;

⑤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⑥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