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责任制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其应当具备的法人企业的一系列优点:

注册合伙的企业公司

合伙企业和多股东的公司之间相比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公司制企业设立那么繁琐,并且合伙人之间可以用于出资合作的筹码就更多了,可以更好的吸收创业伙伴。

如管理经验、技术优势、人脉资源、客户订单等等都可以作为软性资源性质的投资,而这些软性性质的投资在设立公司制企业时不是很的好评估入股、难以在财务报表中得以反映,可是在合伙企业里却可以很好的解决,只要合伙人之间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就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但是合伙企业的缺点就是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且对外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类型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介于个体工商户和一人制公司两者之间的组织形态。

相比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在市场上有更好的信誉保障;相比于公司制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是相对来说简单一些的,经营管理也是更加灵活和自由的。

企业主完全可以依据个人的意志确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进行决策的管理。

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应该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进行偿付。

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比较有利,所以对独资企业来说很不适宜风险较大的行业。

注册一人有限制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种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的公司一般出现的比较少,但其具备自身的优势也有很多弊端,属于比较特殊的公司形式。

优点:组织结构简单,只有一个股东便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差异,决策迅速而且灵活并能够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

缺点:

1.股东权利缺乏约束,股东可以随心地混同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财产也可以将公司财产用作私用并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的交易,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可能发生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者侵权责任等行为。

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一种较小较基本的经济形态,登记很简单也没有严格的制约管理,经营和决策灵活、管理成本低。

但是很难在市场中得到认可特别是大的商品交易和商业谈判场合,并且是以个人和家庭财产承担的无限责任。

创业初期可以以个体工商户的形态进行经营,建立起技术和产品的内核,待技术或产品在市场上成熟之后再通过设立公司制企业的办法来发展已有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