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成都卡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相关商品及宣传材料上广泛使用“VINCE”注册商标并在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销售带有“VINCE”商标的服装,文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成都卡帕及华懋公司诉至法院已被受理。

原告诉称,VINCE已经成为一个全球知名的品牌,自2010年9月至今,VINCE服装在中国相关公众领域取得了较高的信誉。

文斯公司在中国第25类“服装、运动衫、运动裤、T恤衫”等商品上拥有第3448663号和8249979号“VINCE”注册商标,上述商标有效期分别截止到2025年3月6日和2026年5月20日。

原告发现,华懋公司在其经营的城乡华懋商厦内大量销售带有“VINCE”商标的T恤衫、运动衫、运动裤等服装产品(以下简称VINCE产品),这些产品均由成都卡帕生产和销售。

成都卡帕通过其官方商城第三方网购平台上的自营店(包括京东商城、天猫商城)及全国各实体店内大量销售VINCE产品,在其相关的产品及宣传材料上也大量使用了“VINCE”商标。

原告认为,成都卡帕未经许可,擅自在其与文斯公司的商标指定商品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VINCE”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在其服装等相关商品的宣传材料上广泛使用“VINCE”商标。

名品短评:上述行为很容易误导大众,认为成都卡帕的VINCE产品来源于文斯公司或者成都卡帕与文斯公司有某种特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