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内资公司之后由于某些原因,又想转成外资公司,那么成都注册内资公司转外资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呢

1、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1、成都注册内资公司转外资变更程序先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

;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