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是非常理性的,做事要求有理有据。这源白商业传统的熏陶。因为在商业社会中,要维持商业行为的正常进行,参与商业行为的各方必须要有一个共同遵循的规范,这种规范随着时间的退役、交易行为的频繁而日益为人们所共识。
成都现代商业历史长,尤其是西方数百年商业传统对成都深刻影响,使得成都人形成了凡是讲求公平合理、追求合理的心里素质,因此,他们较为重视合同契约。
在做生意时,他们非常看重合同。这源自于成都人的法制观念强和长期与西方人打交道形成的传统。
在与成都人做生意时,签订好合同应注意如下的一些方面:
(1)契约意识要强,签订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一般是不能少的。
(2)合同签订必须内容全面,表述精确。特别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有清楚的表述。
(3)签订合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尽可能考虑并有相应的对策条文。
(4)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合作双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够产生因可预见的主客观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状况。
(5)必须履行合同。
成都人守法规,一旦签订了合同,如无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成都人大多会严格按合同办事,决不含糊。如果乙方能按合同办事,与成都人的合作是非常顺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