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名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授权书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④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⑤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后,可能因为材料准备及管辖范围等问题,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

①材料完全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立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满足即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否则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②材料存在问题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让有权更改的人当场更正,直到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剩下流程同①。

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④当申请不属于登记范畴或不属于管辖范围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刻章

(1)地点:刻章店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