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成都市黄浦区乔家路地块动迁,当事人的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该房屋内共有六个户口,除承租人是姐姐外,其余五个户口分别是当事人、当事人女儿(以下简称当事人一家)、姐夫、姐姐的女儿、姐姐的外孙女(以下简称姐姐一家)。

据律师查询后得知该户总动迁利益为人民币480万元,前期姐姐仅向当事人出示动迁合同并隐瞒了60万安置款(结算单金额要远大于动迁协议上的金额),且姐姐一家只愿给当事人一家80万元。

当事人经调解无果后委托成都企服快车依法进行诉讼。

【办案过程】

成都企服快车周紫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建议当事人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保全,期间周律师多次往返法院、征收事务所与各物业公司。

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工作得知:姐夫和姐姐女儿享受过数十平的福利分房,姐姐的外孙女是空挂户,律师认为姐姐一家符合分配资格的仅姐姐一人。

通过律师对当事人询问得知当事人一家并不存在上述情况,故周律师依法向法院主张我方应获取该笔动迁利益的2/3即为320万元。

【法院判决】

成都市黄浦取人民法院最终大部分采纳了周紫薇律师的意见,根据房屋来源,居住困难情况等依法作出如下分割:

姐姐一家酌情取得200万元,当事人一家取得280万元。

成都企服快车的依法捍卫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