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商标申请人抱怨申请成功一件商标简直太难了,且不说成都商标注册这中间的坎坎坷坷,这审查周期就让初识商标的申请人大跌眼镜:居然这么久。
其实这个周期已经是商标局几经调整压缩的最短时间了。
对于急于上线投入市场急需商标的企业来讲,自己绞尽脑汁再历经周折注册一枚商标倒不如购买一件已注册的商标来得快捷方便,因此,现如今在各类商标业务中,商标转让的业务量直线上升。
商标注册公司介绍商标转让陷阱多要注意商标转让陷阱多要注意首先,购买商标注意近似商标要要求转让方一并转让,因为商标法有规定转让注册/申请商标的,其名下的近似商标要一并转让。
因此,和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是否明确了此项条款。
其次,购买商标的时候要明确该商标的法律状态,例如在争议中的或者被提撤销商标等,又或者商标为共同申请的,商标所有权人为多人等,这些不能确权的或者法律状态不明确的商标坚决不能购买。
再次,购买商标谨防商标在转让流程中被转让方申请转让撤回,因此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之后,一定要求转让方做商标转让公证,以此更全面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转让陷阱多要注意?上述为商标转让的常见陷阱,最后,给广大客户一条提醒:商标转让成功后,妥善保管二证,即原商标注册证和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转让证明,此两个证书结合使用才会使该商标有法律效力。
在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代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材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资格: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其他依法获准许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注意: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其合伙章程的复印件。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许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注册申请商标事宜个人独企业、一人公司不得以经营者本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而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作为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三、自然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限制。
当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所填写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四、对于凡不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经查实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五、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凡不符合规定,商标局不予受理。
六、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自然人的申请注意事项另行规定。
七、规定自2007年2月12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商标法的原则与标准,确保商标注册程序公正、公平、合理,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走向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
著性是商标的本质要求,直接反映出商标产生的目的,即通过相应的标识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从而使消费者能通过商标对商品的质量等特征进行判断。
从某种程度讲,“显著性”与“足以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含义基本一致。
不具有显著性,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企服快车面,商标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特点进行直接描述,但是不包括间接描述的情况;
另企服快车面,采用整体判断原则,即商标使用了常用的表达方式表达了商标或服务的特点,但是不包括经过特殊处理的表达方式。
商标标识本身不具有显著性,通常是因为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构成,使得消费者难以将其作为商标予以识别,从而起不到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